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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饭店经理用濒危动物做菜肴被判刑5年
作者:万尚康 冯昌勇   发布时间:2003-08-06 10:19:39


    刚刚踏进监狱的四川人王绍云用濒危动物做菜肴,虽然他挣了不少钱,但也“挣”来了5年有期徒刑和5万元罚款。

  王绍云是成都邛崃市雄龙饭店的经理。今年4月9日,成都市森林公安处联合检查组在雄龙饭店现场查获可疑动物活体和死体若干。经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鉴定,这些可疑动物及其动物制品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巨蜥活体与死体各3只、扬子鳄死体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穿山甲死体5只、大鲵(俗称“娃娃鱼”)死体1只。王绍云因此被提起了公诉。

  邛崃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绍云于2002年12月开始经营邛崃市雄龙饭店,为了牟取暴利,非法购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成菜肴销售,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今年8月1日,邛崃市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绍云有期徒刑5年,并处以罚金5万元人民币。王绍云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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