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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不和 火烧岳父家
作者:陈金兴 焦惠兰 徐海东   发布时间:2003-08-06 11:36:39


    近日,昌乐县红河镇台东官庄村农民李中刚,因夫妻闹矛盾而迁怒岳父家人,竟铤而走险,纵火焚烧岳父家房屋。被昌乐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3月,李中刚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刘某产生矛盾,刘某即回到娘家居住,李前去岳父家找过两次均未见到,便怀疑是岳母将妻子藏了起来,心中十分气恼。4月7日20时许,李中刚窜至昌乐县红河镇东皋营村岳父家,趁家中无人之机,从开着的窗户伸手点燃了屋内床上的棉被,致使两间房屋及屋内现金、物品被烧毁,造成损失达19000余元。案发后,李中刚自己称:“原本只想烧一下岳父家的被褥,吓唬妻子回家,没料到酿成这么大的灾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中刚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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