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投稿信箱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章程
入会申请
投稿信箱
首页
党政
法院
检 察 院
公安
案件
司法文书
法律文库
网上法院
立法
视频
观点
专题报道
文化
图库
法律实务
司法考试
诉讼指南
本页位置:
首页
>
案件
>
刑事
【浏览字号:
小
中
大
】
【
打印预览
】【
打印
】
【
我要纠错
】
黑龙江“盗马贼”被判刑
作者:毛瑞江 李金宇 发布时间:2003-08-08 08:38:09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针对辖区内盗窃大牲畜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法官前往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此类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盗马贼许林富、张振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相 关 文 章
·
“瘾君子”为筹毒资入户盗窃未遂获刑
·
累犯男子撬开摩托车座垫盗窃获刑2年半
·
一未成年打工仔偷钥匙行窃老板家获刑罚
·
男子撬门入室盗窃邻居财物获刑
·
17岁留守少年把功德箱当取款机九盗香火钱
·
一男子用板车偷运沙场设备被判一年
·
男子流窜盗窃多辆摩托车被判刑罚
·
残疾人合伙盗窃 东窗事发被判刑
·
醉汉偷未锁电动车听说有监控弃路边难逃法网
·
男子晚上四次进厂盗窃机器配件被抓
法官倾心为民着想 化解兄弟八年矛盾
隆林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解案件
鼓楼法院为65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15万元
百头瘦肉精生猪无害处理 饲养人被判刑四年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
©
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