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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假借结婚骗钱被判刑
作者: 刘国禹 发布时间:2003-08-08 09:23:46
日前,浚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借与人结婚骗人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杜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杜某、女、系淇县铁西区袁庄村人,现年54岁,前些年老伴去逝后,一直未能再婚,几个孩子也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过的也较为窘迫。为了迅速地发家致富,杜某便想出了利用与人结婚骗取钱财的办法。1998年阴历7 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杜某经人介绍,与浚县巨桥镇的赵某相识,并与赵某开始同居,同居的12天内,杜某分别以女儿转户口、做生意为名,三次骗取赵某现金4150元,之后便不知去向。2002年又是阴历7月份,被告人杜某再次经人介绍,又认识了浚县卫贤镇的退休教师姚某,被告人假借与姚结婚为名,骗取了姚某的现金1100元。2002年10月8日,被告人杜某又以和姚某结婚转户口需2000元为名,再次向姚某行骗时,姚某到浚县公安局卫贤派出所报了案,被派出所干警抓了个正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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