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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客运车索高额赔偿被判刑
作者:韩哲 霞飞   发布时间:2003-08-09 13:50:44


    因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为给有关部门施压从而达到多要赔偿的目的,浙江余姚一男子韩某竟聚集众亲属上路拦截多辆公共客运汽车,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近日,余姚市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两年。

    2002年11月11日,余姚市西南街道夏巷村的史某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同月28日晚,因肇事车辆主管单位余姚市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能满足死者家属的要求,韩某等死者家属商议决定上路拦截汽车公司车辆,期望以此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次日上午,韩某等死者亲属近二十人在莫家湖附近的加油站面前拦住了肇事车辆,并将该车开至夏巷村委,要求汽车公司来人处理。在没有回复的情况下,11时许,韩某等人在该路段又先后拦住了汽车公司的5辆客运汽车,强行拔掉汽车钥匙,并把其中一辆汽车推至路中斜横在路上,致使该路段交通受阻。余姚市公安局接到警报后组织民警赶至该路段现场处理,遭到韩某等人的阻拦、围攻。同时,韩某还在现场扬言:“三十万元不拿到现场,决不放车。”这次事件造成该路线交通堵塞长达四小时之久,大量乘客及过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围观群众达数百人,百余辆汽车被阻的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因其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为了给有关部门施压,以满足其无理的赔偿要求,为首提议后聚集众亲属至市公路线上拦截多辆公共客运汽车,并阻碍公安人员依法维护交通秩序,致使百余辆汽车在该线路上长时间被堵,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遂做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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