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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私截举报信 敲诈1万被判刑
作者:左其洋 詹玉珍   发布时间:2003-08-11 14:09:46


    身为检察院门卫,竟然私扣举报信并以此来敲诈被举报人,最终只能身陷囹圄。

    匿信

    现年二十四岁的刘云峰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的一个工人家庭。1998年刘云峰中学毕业后即到徐州市内打工。今年3月10日,经某物业公司安排,刘云峰到徐州市某检察院担任门卫工作,同时兼管收发报纸、信件。在苏北这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担任门卫工作一个月仅三四百元钱的工资,这对于正处于交朋友、谈对象年龄段的刘云峰来说,总感到入不敷出。

    3月27日上午约9时,邮递员送来一大包邮件,刘云峰无精打采地分发着这些报纸和信件。突然,一封白色标准信封映入刘云峰的眼帘,这是一封寄给检察院反贪局的信,寄件人处只写铜山县某医院。直觉告诉他,这是一封举报信,他感到“弄两个钱花”的机会来了,于是乘人不备,将这封举报信偷偷地扣了下来。

    敲诈

    中午下班后,刘云峰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拆信一看,这是一封举报铜山县某医院院长胡敏荣和医务股长有关问题的匿名信。刘云峰心中有了“底”,他一边打着“如意算盘”,一边搭车直奔该医院而去。

    下午2时15分,医院院长胡敏荣接到刘云峰打来的电话。十分钟后,刘云峰又登门“拜访”,然而经过“短兵相接”,刘云峰并未占到“便宜”,胡敏荣院长表示:“这都不是事实,你随便告。”

    初战“失利”,刘云峰并未感到失望,他“坚信”胡敏荣早晚会认输的,这事急不得,得从长计议。从医院出来后,他便以“交个朋友”、“当面交还举报信”等理由,多次打电话进行“讨价还价”。刘云峰的努力没有“白费”,他最终于4月4日与胡敏荣达成“协议”:他将举报信交给胡敏荣并保证不传播,胡敏荣于两天内支付给刘云峰“一个数”(一万元)。两天后,刘云峰电话联系,胡敏荣表示只筹集到5000元,要求再给两天时间,刘云峰表示同意。

    落网

    4月8日夜,熟睡中的刘云峰被一副冰冷的手铐打破了发财的美梦。

    原来,案发的当天下午,胡敏荣一边巧妙地与刘云峰周旋,一边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反映了被敲诈的情况,并提供了刘云峰留下的小灵通号码。第二天,胡敏荣又及时为其办公电话开通了“来电显示”功能。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他对几次通话进行了录音。狡猾的刘云峰“嗅觉”比较“灵敏”,他不停地变换电话,从小灵通到借用别人电话,还买了IC卡拨打路边公用电话,甚至有两次与胡敏荣约好见面时间却并不露面。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公安机关最终于4月8日夜将他“请”到了公安局。经审讯,刘云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梦碎

    6月18日,铜山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刘云峰提起公诉。7月1日,铜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云峰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鉴于其敲诈行为并未得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刘云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后,刘云峰没有提出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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