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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婚姻骗财礼 涉嫌诈骗被判刑
作者:成卢   发布时间:2003-08-12 09:19:27


    假借介绍婚姻,骗取他人财物后逃走的作案方式,一般被俗称为“放鸽子”。日前,安徽省潜山县法院就对一起“放鸽子”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涉案的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同时没收扣押的赃款8357元、作案通讯工具手机一部及追缴其中五被告人赃款共计15700元,上缴国库。

    涉案的这六名被告人其中有五名来自贵州省。被告人杨某于2002年12月以被告人代某(女)的照片化名张梅制作了身份证。二人于当月22日来到泗县刘圩镇某村,以将化名张梅的代某介绍给该村村民冯某作妻子为名,骗得冯某人民币13000元。今年元月8日,在被告人王某的带领下,被告人周某、周某某、李某(女)、郭某(女)共5人从贵州来到潜山县水贵乡,以同样手段骗得黄柏镇汪某人民币13000元和桐城市塘湾镇方某10000元,塔畈乡汪某13300元。

    潜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六被告人隐瞒事实真相,借介绍婚姻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现本案被告人已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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