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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强行猥亵被判刑
作者:成居易   发布时间:2003-08-12 15:05:41


    济源职业技术学校一职工卢某因与该校一女学生谈恋爱,被无情拒绝后,就耿耿于怀,随产生歹意,对其进行猥亵报复。近日,济源法院以猥亵妇女罪依法分别判处卢某及其同伙王某有期徒刑1年。

  2003年3月22日晚8时许,卢某与王某预谋找卢的恋人高某“耍耍”。当晚9时左右,王打电话将高某骗至二人宿舍,将门关上,要求高某晚上留宿,遭到拒绝。之后,二人强行将高的外衣脱掉,在遭到强烈反抗后,王某把高按倒在床上,强行与其接吻,并揉摸其乳房,随之卢某也采取同样的方法猥亵高某。最后,在高某强烈要求并保证不将此事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王、卢才让其离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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