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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审结一批制贩假药案
作者:孔 蓉 发布时间:2003-08-12 16:07:16
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备受各界关注的制贩假药案,当庭分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黄苍民、尹秀芹、王红飞、周文利、陈小凤、冯磊、刘万成、刘万才、王宗兰判处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非法收购珍贵二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黄雁飞有期徒刑四年,并对上述十被告人处以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苍民(男,39岁)的“苍民福利炒货场”就是2003年6月1日,央视报道中的非法生产假藿香的加工点。今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黄苍民及其妻尹秀芹(女,37岁)应货主要求,安排王红飞(男,26岁)等几名工人将两机动三轮车茄子棵用垛药机切为0.6寸长的小段冒充藿香,并收取30元钱的加工费。 2002年7、8月间,被告人周文利(男,33岁)将其以每盒4元的价格购买的假冒人用 “狂犬疫苗”200盒,售出160盒,其中100盒销售给被告人冯磊(男,31岁)。被告人冯磊将购买的100盒假冒人用”狂犬疫苗”,以每盒5-22元不等的价格分三次出售给他人。 2003年2月以来,被告人刘万才(男,66岁)先后以每公斤0.3元的价格购买辣椒杆约800公斤,并在被告人王宗兰(女,58岁)的帮助下,切段处理后冒充中药材,以每公斤0.7元左右的价格在市大药行销售。在此期间,被告人刘万成(男,53岁)将自己种植的辣椒杆100公斤卖给了刘万才,得款10多元。 2003年4月26日,被告人陈小凤(女,34岁)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广藿香11件计390公斤,收取货款11700元。后该批药材被张家港市中医医院退回。 2003年6月18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黄雁飞(男,34岁),租房内搜出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甲片的炮制品——甲竹27斤,价值6700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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