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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判决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
发布时间:2003-08-14 10:10:25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主犯罗彩芬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另有16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35岁的罗彩芬,系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人。以罗彩芬、浦绍帅为首的这个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涉及案犯多达17人。自2001年农历4月至2002年农历5月期间,该团伙无视国法,共进行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拐卖捡拾婴儿犯罪活动40次,贩卖婴儿达50名,其中男婴1名,女婴49名。2002年5月31日,罗彩芬、王赛苏一同将2名女婴带到河南侯万利(另案处理)处贩卖,途经武昌火车站时落网。这一案件曾引起海内外的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彩芬、浦绍帅等17名被告人的犯罪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罗彩芬、浦绍帅等9人拐卖儿童在3人以上,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罗彩芬、董亚琼在拐卖儿童途中,还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应依法从重判处。(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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