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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游医致人亡被判入狱
作者:谢全建 发布时间:2003-08-19 15:03:46
近日,广东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彭国强的申请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裁定书称:原审被告人温国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擅自开诊所接诊接治病人,属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原判刑事部分(即4月29日紫金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温国文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已发生法律效力。死者彭黄森生前不到合法医疗机构治疗,而到非法的私人诊所就诊,自己有过错,原判根据原审被告人温国文非法接诊彭黄森的行为,事后自愿支付了5000元赔款,可视作补偿,可不予退回;上诉人周玉兰、彭国强母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彭黄森的死亡系由原审被告人温国文的接诊接治行为延误其病情所致;被告人温国文提供的收据所反映的“收温国文750元管理费”系曾玉情的个人行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紫金县水墩卫生院没有收温国文的管理费,没有管理上的失职行为,不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上诉人周玉兰和她的儿子们不服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决定提起申诉。 来源: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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