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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菜刀砍人变凶器
作者:刘勇 淑蓉   发布时间:2003-08-21 09:52:45


    加油站为吸引顾客前去加油,竟将菜刀当作奖品发放,不料却被驾驶员浩某用作武器来砍伤他人。日前,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浩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长途客运司机浩某长期在赣榆县某加油站定点加油。2003年3月27日,当浩某再次来加油时,该站为奖励其长期照顾生意,奖给浩某一把菜刀。当晚9时许,浩某酒后在赣榆县青口镇镇海路一酒店前,因琐事与徐某等人发生争执,浩某见对方人多势众,害怕自己只身一人吃亏,返回驾驶室内拿出菜刀对准徐某背部猛砍两刀,造成徐背部两处砍切创伴右肩胛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案发后,菜刀作为凶器被没收,浩某也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徐某医疗费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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