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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妇女拍裸照 色魔被处决
作者:张志华 陈俊 祁云奎 发布时间:2003-08-27 13:56:45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以强奸、抢劫罪,判处潘庆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会后,依法对潘庆永执行死刑。
潘庆永1998年曾因强奸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他又伙同崔泽友(已判刑)及李绍民、张延德(二人均在逃)经预谋后,窜至商河县城周围,采取暴力手段,强奸作案5起、抢劫作案9起,所劫财物总价值10440余元。 2002年7月8日晚,潘庆永伙同张延德劫持了吴某及其女友李某,二人逼李某脱掉衣服,在拍了十余张裸体照片后将其强奸,之后,潘庆永把吴某带至李某跟前,当着吴某面,再次对李实施了奸淫,尔后,抢走吴某的摩托车、现金50元及皮包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庆永强奸妇女多人,且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其多次抢劫作案,数额巨大,又系累犯,应依法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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