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毒后积极补救 少妇被判一年刑
作者:袁永生 郑丽 发布时间:2003-08-28 13:30:18
为报复他人,利用毒鼠强杀人的马秀枝被河南项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5月29日晚8时许,马秀枝趁与其有宿怨的朱某某家人不备,将一包毒鼠强放入朱家厨房中的水壶内。回家后,因悔悟便将此事告知其丈夫。夫妻二人随及到朱某某家中,说明了下药的详细情况,并要求朱某某清理水壶。朱某某及家人认为是吓唬人而未引起重视,未作认真清理。 次日中午,朱某某之妻食用该水壶内的水做的饭后引起中毒,经抢救脱险。2003年5月31日,马某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003年6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3年7月23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马某某犯投危险物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马秀枝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终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