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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以假乱真 诈骗房东10万元
作者:赵克 袁雪柏 发布时间:2003-09-11 10:24:04
酷爱文物的房东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就被房客用假货骗走了10万余元。近日,实施诈骗的房客侯一忠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01年8、9月间侯一忠来徐州做生意,租住在徐州市段庄村。他在与房东丁某接触中得知其酷爱文物,遂产生用假文物骗取丁某钱财之念。此后,侯一忠多次到安徽省某花鸟市场低价购买多种仿古工艺品出售给丁某。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份,侯一忠先后多次卖给丁某各种仿制品,共骗取丁某103000元。经鉴定,这些仿制品及工艺品总价值仅为66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侯一忠租住房屋内搜出赃款9千元,余款均被其挥霍。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侯一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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