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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超伐林木 入狱同受惩罚
发布时间:2003-09-12 08:47:53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伙超伐林木的案件,三个被告因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判刑。

  河南省登封市白坪乡程村村民程苟旦、程新生、程光平承包了粒冲山上的林木采伐工作,在完成林业局规定的采伐面积后,贪婪的本性使他们的目光盯在了尚未成林的幼树上。三人先后超伐林木166立方米,幼树1300余株,面积达50余亩。

  经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程苟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处罚金3000元;判处程新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2500元;判处程光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2500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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