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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男友经商 女出纳挪款10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12 08:57:46


    据报道,海口市大致坡镇中心小学原女出纳员梁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学校公款10万元,交给男友经商。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今年29岁的梁某为海口市人,原系海口市大致坡中心小学出纳员。2002年9月,梁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学校勤工俭学账户资金人民币10万元。2002年9月5日,她以上调款名义到信用社取出3万元;9月9日她又以付教师节补助名义取出8000元;9月13日她再以付保险费及桌椅款名义取出6万元。此外,梁某又从其保管的该账户备用金里挪出2000元。梁某将这10万元分两次交给男友经商。2002年底,事发后梁退还4.6万元。今年5月27日,梁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被逮捕。

  经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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