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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农民盗猎珍禽竟当家鸡养
作者:赵江波 毋宝泽   发布时间:2003-09-12 09:26:56


    家住豫西深山的刘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仅仅捕了四只红腹锦鸡在家饲养,就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年近花甲之年的刘某,系灵宝市寺河乡人,因家居深山老林,平时农闲之际喜欢用绳套捕猎一些野味食用。2001年10月份,刘某又象往常一样带着绳套跑到山上树林中下套,不一会就捕获了四只红腹锦鸡,虽不认识捕获的是什么品种,但他发现这四只“鸡”非常漂亮,好奇的刘某便将其带回家中圈养起来。2001年11月份,林业公安人员在巡逻时将其查获,经鉴定刘某捕获的四只红腹锦鸡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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