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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包扔向人群 离婚引出血案
作者:杨步云 郭建龙   发布时间:2003-09-19 14:55:39


    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竟然在在法庭门口实施爆炸,又用刀砍伤妻子。9月3日,福建省仙游县法院依法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李德芳有期徒刑15年。

    李德芳因不满其妻张某起诉同自己离婚,遂产生杀人报复的恶念。2000年6月27日上午,当其妻张某及其亲友在仙游法院大济法庭门口及大厅内等候开庭时,李德芳将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引燃后扔向等候在法庭门口的人群中,当炸药爆炸后,他又乘乱持刀冲进法庭内,不计后果地朝张某的腰部、背部、胸部、手臂等部位乱砍,致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偏重。案发后,李德芳潜逃,两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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