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八千卖掉亲生子 狠心父母被判刑
作者:韩鸿峰   发布时间:2003-09-24 14:09:28


    贪图钱财的余某,竟然将自己出生才两个月的男孩卖给他人。近日,河南省辉县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某和邹某有期徒刑各7年,并处罚金各1000元。

    陕西省的余某和山西省的邹某同在山西省晋城市一个体煤矿打工。由于长期重体力劳动,所挣工钱又不多,两人颇感失望。当听到贩卖小孩能挣大钱时,他们不由动了心计。2001年8月5日,经人介绍,余某将自己出生才两个月的男孩通过邹某等转卖给辉县市阎某夫妇手中。后阎某付给邹某8000元报酬款,邹某从中扣除500元,把剩下的7500元交给余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邹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予严惩,接到判决书后,余某追悔莫及,自己的行为不仅坑害了亲生骨肉,也使自己的发财美梦落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