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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当和尚”为诱饵 35人被骗
作者:杨步云 发布时间:2003-09-26 13:27:42
近日,福建仙游法院依法对一起以介绍当和尚、尼姑和从事劳务为名行骗30多人骗取金额达85000元的诈骗犯罪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清祥、朱瑞珠、杨各信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3年6个月。
2001年10月间,杨各信和王清祥以介绍去新加坡打工为名,骗取了朱瑞珠人民币2000元整。当朱瑞珠将自己的照片和钱财交付给被告人王清祥后,催问何时办理去新加坡的手续时,王清祥以还需要凑足两个名额为借口,指使朱瑞珠再去诈骗他人。2002年2至8月间,被告人杨各信、朱瑞珠以介绍他人去新加坡当尼姑、和尚及打工为名,共行骗35人骗取人民币8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清祥、朱瑞珠、杨各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他人办理前往新加坡从事劳务以及当和尚、尼姑为由,实施诈骗,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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