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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900万 巨贪李玉书核准死刑
发布时间:2003-10-01 10:09:00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裁定,核准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法院复核查明: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被告人李玉书利用其先后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和兼任成(都)乐(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峨(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贿赂人民币816.43万元、凌志轿车和马自达轿车各一辆、劳力士手表一块,共计893.89万元。同时,在李玉书被依法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319.6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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