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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印章也敢造 重操旧业两年牢
作者:张胜利 马伟利   发布时间:2003-10-09 14:17:12


    为了牟取暴利,在河南郑州打工的青年朱再明竟然伪造法院和政府的印章。日前,朱再明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现年35岁的被告人朱再明系湖南省双峰县洪山殿镇农民,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几年前,朱再明到郑州市打工,为赚到更多的钱,他便动起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邪念。2001年,朱再明东窗事发,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2年3月16日出狱后,朱再明不思悔改,决定重操旧业。2002年5月, 根据事先的计划,朱再明伙同他人先后在郑州市购买了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随后,开始在自己的租房住处伪造、贩卖各种假印章、假证件,其中竟然还包括商丘市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印章。2002年9月23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朱再明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再明曾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但其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重操旧业,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印章罪,且系累犯,应予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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