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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人通奸 丈夫绑架勒索
作者:王树恒 闫信良   发布时间:2003-10-10 12:55:44


    因妻子与他人勾搭成奸,愤怒的丈夫王红将奸夫的儿子劫持绑架,并勒索钱财,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近日,王红被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2年8月15日,家住河南省正阳县西严店乡施庄组的农民王艳,在丈夫王红给父亲守灵期间,和村民叶立勾搭成奸。第二天凌晨,王红回到家中,正巧目睹了二人的奸情,叶立从屋内越墙逃走。怒火中烧的王红立即找到叶立家算帐。但家中只有叶立15岁的儿子叶辉在家。王红便持刀强行将叶辉劫持到自己家中当人质。并勒索叶辉的母亲拿5000元钱赎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王红抓获归案。

    河南省正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红以暴力手段,劫持他人到其住所加以控制,并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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