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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的赵氏兄弟受到严惩
发布时间:2003-10-21 16:24:32
日前,北京通洲法院对各界广为关注、在当地被称为“无法无天”的赵氏兄弟进行公开宣判。赵仕宽、赵仕路、赵仕金以拒不执行判决、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11月30日22时许,通州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到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赵仕路家,依法对赵仕路打伤赵某损害赔偿案进行执行。赵仕路得知法院工作人员前来依法执行公务时,拒绝将院门打开并在院子内持刀、铁锹辱骂、威胁执行人员,后赵仕路又让其女儿打电话通知其兄赵仕金、其弟赵仕宽等人前来阻挠法院执行。被告人赵仕金、王书香(赵仕金之妻)和赵仕宽赶到执行现场后不听执行人员劝阻,妨害执行工作。执行人员抓捕赵仕宽,赵仕宽抗拒、抓打执行人员。赵仕金、王书香阻拦抓捕,抓、咬执行人员,毁坏电警棍,撕破执行人员衣服。其间,赵仕路乘机逃跑,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告人赵仕宽、赵仕金、王淑香当场被抓获。后赵仕路主动投案。 1999年至2002年底,赵仕路未经批准,在村里的菜园子地使用强占或补偿他人承包土地的手段,雇人用机械挖沙卖沙,致使1.5亩基本农田、7.75亩其他耕地无法恢复耕种,所获赃款被其挥霍。 1998年至2002年底,赵仕宽未经批准,在村里的水库地使用强占或补偿他人承包土地的手段,雇人用机械挖沙卖沙,造成60余亩基本农田无法恢复耕种。其所获赃款亦被挥霍。 赵仕路曾因故与张某发生纠纷。2002年5月6日,赵仕路酒后持菜刀等工具,到张某家中,追打张某并致张某眼部双眶内壁骨折,经法医检验属轻伤;后又将保安员打致轻微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仕宽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被告人赵仕路犯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被告人赵仕金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王书香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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