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冒充领导搞摊派 三农民诈骗数十万
作者:高志海 赵静 发布时间:2003-10-22 11:02:56
陈云露、王维生、葛忠三个农民,为轻而易举发财,竟想出了冒充某国家机关领导向下属单位摊派货物以牟取暴利的方法。10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终审驳回了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葛忠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二万元;陈云露、王维生十年有期徒刑,罚金一万五千元,继续追缴三人犯罪所得,连同在案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分别发还被骗单位的判决。
江苏省农民陈云露、王维生、葛忠合谋诈骗,由王维生冒充某国家机关局长,葛忠冒充局长亲属,陈云露负责联系用于收款的银行帐户名称骗取财物。2001年12月28日至2002年1月17日,三人在朝阳区一租用的民房内,先后四次通过电话与该局下属的新疆、浙江、吉林、河南等外地单位领导联系,让对方购买局长亲属的货物,分别将低价购买的132条袁艺牌床盖以及900条假冒的皮尔·卡丹牌领带高价出售给上述单位,所骗赃款三人分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6月20日判决后,陈云露、王维生、葛忠不服,上诉至北京第二中级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云露、王维生、葛忠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所作判决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