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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开地下钱庄 揽款370万同入狱
作者:赵江波 进占魁   发布时间:2003-11-10 09:30:05


    为了套取高额利息,一对夫妻私自开设了“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余万元,至今仍有130余万无法收回。11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满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其妻刘菊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王满照系灵宝市信用联社职工。1996年初,灵宝市阳平镇人刘某因开采承包的金矿急需资金,就找到远房亲戚王满照请求帮忙。王满照与妻子刘菊红商量后,决定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吸收存款以解刘某燃眉之急。

    从1996年3月起,夫妇二人以月息1.8或1.5分的高息,冠以灵宝市焦村镇五峰果树试验场名义,从农民手中非法吸收存款,而后再以月息2.5或2.1分转借给刘某,从而赚取利息差价。由于刘某金矿经济效益较好,王满照很快将收回的贷款如约返还农民。眼见自己手中的钱这么快就升值了,朴实的农民又将多年积蓄借给王满照夫妇,而且积极发动亲戚朋友一起加入“借款大军”。

    截至2000年3月,王满照夫妇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9笔,合计3779686元。这些钱大多被他们高息借贷给他人用于做生意,由于种种原因大量资金无力收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满照以其在信用社工作的身份欺骗群众,伙同其妻刘菊红,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用提高利率的方法,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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