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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建行分理处主任挪用公款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03-11-10 16:34:57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包钢专业支行民族东路分理处主任薛伟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4年时间就挪用公款790万元,近日被当地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是包头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案。据包头市人民检察 院介绍,薛伟在任职期间,从1998年9月到2002年2月采用窜户记账等方法,挪用公款79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办厂、购车、购房等。事情败露后,薛伟感觉案情重大,主动投案自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刚刚三十出头的薛伟谈到自己的犯罪经历时痛悔不已。他认为自己最大的错误是不安分守己,不是通过勤奋工作来获取报酬,而是老想一夜暴富,终于把手伸向了公款,结果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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