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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税票八千余万 南京特大税案宣判
作者:赵兴 发布时间:2003-11-12 08:49:36
江苏省南京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日前在南京中院审结。主犯余金华单独或伙同他人虚开价税高达8782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32岁的余金华,原是浙江省慈溪市师桥镇的农民,只有小学文化,1999年底来宁。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其化名沈建军,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先后注册成立了南京齐全、协源、亚太、海风等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法院经审理查明,为牟取暴利,余金华单独或伙同沈聚峰、沈忠能等人,指使他人以公司名义虚开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51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共87821046.43元,已抵扣税额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涉案单位达700多家。 南京某知名高校会计耿新民,明知余金华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为牟利仍在2001年1月至6月间,帮助余金华的协源、亚太、齐全公司进行虚假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以逃避税务检查。 案发后,据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的税款基本追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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