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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设计院被判还水钱260余万
发布时间:2003-11-12 16:32:51


    昨日获悉,在业内成绩显著的中南勘察设计院,因欠260余万元水费及滞纳金,日前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如数还钱。

  法院审理查明,中南勘察设计院从1999年5月到2003年7月,拖欠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市自来水公司)水费92万余元。按有关规定,从欠费第15日起,对欠费者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滞纳金,该院因此另欠水费滞纳金207万余元。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向水务公司偿还了30万元水费。中南勘察设计院40多年的历史中,承担的工程项目遍及全国各地和亚非地区。院长刘志高在今年8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7年以前他们确实很风光,但1998年以后,设计院的效益不断下滑。据介绍,该院职工生活用水和办公用水混在一起。刘志高说,他们打算借钱改水,可职工不愿掏钱,所以欠费越滚越大。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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