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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缴纳农业税 挥刀砍死村支书
作者:郭鑫涛 王爱国   发布时间:2003-11-13 09:38:33


    11月9日,为抗缴农业税,持刀残忍杀害村干部的蔡豪杰,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二万元。

    2003年的7月6日下午,家住长垣县樊相镇蔡口村的蔡豪杰,因不满征收农业税一事,在本村西头小庙前,向正与人讲话的村支书蔡某猛踢一脚,之后扬长而去。约半个小时后,蔡豪杰看见村支书还痛苦地躺在地上,就以为蔡某想借机敲诈自己。他便恼羞成怒,从家里拿来一把镰刀,照蔡某脖子上猛砍一刀,因用力过猛,镰刀深深地嵌入蔡某脖子内。结果他只将刀柄拨出,致使村支书蔡某当场死亡。随后,失去控制的蔡豪杰又持刀柄追杀前来催缴农业税的镇干部董某,并将其打倒在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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