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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夏日梦魇牵出山村里的罪恶
作者:陈朝柱 宁杰   发布时间:2003-11-13 13:52:17


    罪恶有很多种,对于大多数罪恶的发生,人们已经不以为然。但还有一些是我们永远无法平静面对的,因为它不仅远离最基本的人性,而且也几乎退到了兽性的边缘。

    张成志(文中人名均系化名,以下同),一个四十岁的山区农民,在家中作为一个儿子、兄弟、丈夫和父亲,他的亲人们在控诉信中却只用了一个词来代替——“那个畜牲”。语言的几近粗俗,并非是控诉人的文化水平使然,而是因为他竟然强奸了自己十四岁的亲生女儿。

    噩梦,发生在醒来之后

    2002年的暑假,对于十四岁的初中生张丽来说,是用尽这一生也无法抹去的伤痛。

    在大别山脉的群山掩映之中,山乡的清晨静谧而安详,太阳还未升起,才五点多钟,尚在睡梦中的李淑华朦朦胧胧感觉到丈夫张成志起了床,她并未在意,直到隐约听到女儿张丽喊了一声“妈”,她才下了床。推开女儿的房门,衣衫不整的女儿哭泣着朝她喊“我爸爸那个我”,看到昏暗中丈夫从女儿的床上下来,李淑华一下子明白过来。她顿如五雷轰顶,发疯似地扑向张成志,一边骂着一边说要去告他。一贯在家中作威作福打骂妻子的张成志则恶狠狠地威胁:“你要去告我,把你们娘俩都杀了”,然后径自走出房去。

    其实这已不是张成志第一次强奸女儿了。约十天前的一个上午,张丽随着父亲一起上自留山干活,这位十四岁的女孩做梦也没有想到,正在她专心干着农活时,他的亲生父亲竟然趁无人之机一把抱住她,强行扯掉了她的衣服……。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的张丽想跟母亲说,但又不知如何启齿,母亲反而责怪她不该把衣服弄脏了。

    噩梦远没有结束,三天后的一个夜晚,张成志再次潜入女儿房内将其强奸。

    当天李淑华向张成志的兄长和婆婆述说了此事,商议如何处置。虽然谁都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都对张成志的行为恨得咬牙切齿,但大家又都认为张丽的年龄还小,说出去名声不好听,还是先瞒着再说。为免再遭侵害,张丽回到了学校,不再住在家里。于是这一起山乡里的罪恶就和一个少女的伤痛一起悄悄地被大山掩藏起来,很长时间不再为人所知。    

    罪终受惩,理无可恕

    一年过去了,转眼又是暑假,张丽无论如何也不愿回到家中,不愿面对她还要称之为父亲的那个人。在家里只会意味着旧梦未去,新的噩梦又会随时降临。于是她来到了居住在另一城市的姑姑张惠家。在姑姑家,她忍不住哭诉了自己的遭遇。谁也没料到,这一番哭诉让姑姑也勾起了一段不堪回首的惨痛回忆。原来,她和已经去世的妹妹在幼年同样也被作为三哥的张成志侵害过!

    张惠无法容忍同样的悲剧在自己的侄女身上发生,如果不将张成志绳之以法,又不知还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在姑姑的劝说下,2003年7月10日,张丽在事发一年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于次日凌晨将张成志抓获归案。在接受讯问时,张成志对自己强奸女儿的行为供认不讳。

    但在法庭上,张成志翻供了。他不承认自己强奸了女儿。他说只是搂抱和摸了女儿。

    无论他如何抵赖,法医的鉴定,铁证如山,确凿充分,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罪恶是受到了惩罚,但他可能永远也无法在情理上得到人们的宽恕。等待他的,将是漫漫的铁窗生涯,只是不知,是否还有一份本应有的良心上的煎熬。  

    悲剧,也许本可避免

    悲剧之所以是悲剧,不仅仅在于发生了人们不愿看到的结果,更重要的还在于这个结果也许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据张成志妹妹的控诉信反映,多少年前他就丧心病狂地把自己两个年幼的妹妹作为泄欲的工具,让她们饱受心灵创伤。但遗憾的是,现在因年代久远而已无法查实。而公安机关在侦查此案时,不少人反映其实他还强奸了村子里的多名幼女,其累累恶行只不过是大家都不愿说出来的“秘密”而已。但有的受害人现在已结婚生子,不愿影响家庭关系,有的是因为受害人父母不愿把此事张扬出去。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讲,如果这些罪行属实的话,张成志面临的将不仅仅是十年的监禁了,但现在却因很多线索无法查证而很可能使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更加引人深思的是,如果这些罪行属实,在张成志长达十几年的作案过程中,只要最初的一些受害人或其家属当时勇敢地站出来,将会避免此后多少悲剧的发生,至少,小张丽不会要用一辈子去忘记那个夏天里的噩梦。

    罪恶之火,燃烧的不仅是人心中的邪恶,还有人性中的软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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