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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蝇头小利 两司机运赃被判
发布时间:2003-11-13 14:39:46


    柳河县个体运输司机于某和董某为获取蝇头小利,竟不惜违法为盗窃分子转移赃物。近日,随着犯罪分子的落网,于某和董某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柳河县三源浦镇居民于某家里养了一辆半截子汽车跑运输,今年1月24日晚,王某等3人盗窃了柳南乡金山村任家的“九斤黄”和50多只本地鸡等物,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找到于某后,于某收了150元运费后把这些鸡运到了凉水镇销赃。去年10月的一天深夜,孤山子镇的苏某、杨某盗窃某林场拖拉机配件、轴承、玻璃刀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5万元。苏某找到个体户董某,董某收了170元运费就将赃物运到孤山子镇。

  近日,盗窃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而帮忙运输赃物的个体司机于某和董某也因犯了转移赃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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