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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情替兄顶罪 触国法同被判刑
作者:郑义轩   发布时间:2003-11-17 09:56:22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包庇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两被告人是亲兄弟,并且弟弟是由于在哥哥犯罪后替兄顶罪而被判刑的。

  这对亲兄弟哥哥叫高振波、弟弟叫高亚平,家住抚顺县峡河乡。哥哥已婚并有一5岁男孩,弟弟至今未婚。2002年7月14日,兄弟两人在处理父亲丧事时,与同乡孙洪英发生争执,忙乱中他们用砖头将孙洪英头部打伤。事后高亚平认为高振波孩子还小,于是决定一人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高亚平将此事独揽于一身,称孙洪英头顶两处伤都是自己打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仔细调查,发现以高亚平的击打方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致孙洪英头顶左侧受重伤。一些知情群众也证实了当时的事实真相。高亚平的谎言被戳穿了。其哥哥高振波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弟弟包庇自己的行为。

    2003年10月3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振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高亚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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