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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黑社会性质团伙21人被判
作者:张慧鹏 杨 慧 王创辉   发布时间:2003-11-17 17:06:52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东莞市长安、虎门、黄江、厚街等地长期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庭芳、团伙成员袁观次、袁风云日前被执行枪决。

    罪犯李庭芳自1995年加入香港黑社会水房帮后,先后招揽、网罗了包括袁观次、袁风云在内的一批有前科的20多人为手下,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东莞、番禺等地,有分有合、有组织地连续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赌博、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并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奔驰、宝马、奥迪、凌志轿车各一辆,开设赌档非法收入300多万元,敲诈勒索他人人民币25万元,非法购买枪支6支,造成被害人2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该团伙其他18名成员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1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十年不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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