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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西安民警的凶犯被判死刑
作者:王世焕   发布时间:2003-11-25 18:23:33


    因拒捕用刀将西安民警祝选鹏刺死的凶犯孙明,25日上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5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出庭支持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戎担任本案审判长。检察机关指控,孙明无视国法,胆大妄为,在公共场所行窃被发现后,竟公然抗拒抓捕,持刀伤害值勤民警,致一民警死亡、一民警受伤,情节十分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孙明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法庭庭审后,合议庭进行了合议,并当庭进行了口头宣判。宣判后,孙明表示不上诉,只希望将一封家信交给家人。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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