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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矿主伪造票据“创汇”被判
作者:简华良 发布时间:2003-11-27 16:35:31
近日,伪造票据的陈春日被福建漳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1996年6月份起,陈春日开始投资生产石灰石矿。2000年底,陈春日为谋取利益,伙同曾某(另案处理)伪造二本百元版的“漳平市石灰石矿产资源费收费专用票据”。陈春日用一本编号为0000501—0000600的票据,骗取石灰石矿产资源费。至案发时,陈春日已使用掉59份伪造的专用票据,实际少缴资源费59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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