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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色兼收梦好做 判刑罚款法不容
作者:蓝剑 治甫 发布时间:2003-11-28 14:29:00
近日,盗走陪宿女手机的罗强,被四川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元。
2003年7月15日,罗强与该镇某歌厅女青年安丽琴(化名)在某招待所嫖宿。次日凌晨,罗强趁安丽琴熟睡之机将其一部价值1400元的西门子手机盗走。7月21日,罗强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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