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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魔王”盗牛百余头被判入狱
作者:郑春笋 发布时间:2003-12-01 10:07:18
8个农民在5年间横行57个村庄,作案85起,盗窃耕牛126头。近日,法院以盗窃罪、收购赃物罪,判处几个“牛魔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至十五年六个月不等。
1998年1月至2003年3月,赵如军、安汝江等7人单独或结伙,在山东省高唐、齐河等县市11个乡镇的57个村庄猖狂作案,他们采取深夜挖墙洞等手段,盗窃耕牛126头、驴2头、羊37只,以及摩托车、收割机、拖位机等物品,总价值27.6万元。白军、韩冬龙、韩岗三人,在明知赵如军等人的牛、羊及拖位机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如军、安汝江等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流窜作案,盗窃农民饲养的耕牛,严重影响了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应予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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