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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海洛因16公斤 5人被判死刑
作者:肖文峰   发布时间:2003-12-02 18:37:01


    江华林等7名被告人从云南等地将毒品海洛因16.09公斤通过混入罐装牛奶中贩运到广东。12月1日,7名被告中的江华林等5人分别因贩卖、贩运毒品等罪名,被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另两个被告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1月间,被告人江华林、柯裕滔与孔剑洪(在逃)在广州市番禺区密谋从缅甸购买海洛因运回广东贩卖,商定由江华林到缅甸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柯裕滔与孔剑洪负责筹集毒资。密谋后,江华林前往缅甸与贩毒分子串咪宏、杨存、谢老五(均在逃)等人洽谈购买海洛因。柯裕滔与孔剑洪则找到被告人吴建松、吴鉴寿、吴炳奇等人。经商定后,柯裕滔、吴建松、吴鉴寿、吴炳奇等人分别出资9万元、8万元、2万元、1万元,各自汇入江华林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瑞丽市支行姐告营业所的账号,用于购买海洛因。

    被告人江华林收到汇款后,凑够30万元交给贩毒分子串咪宏等人作为购买海洛因的订金。今年2月下旬,串咪宏等人将毒品海洛因用避孕套包裹后放入罐装牛奶固封好,混放在23个纸箱内,由缅甸偷运入境,再租车将毒品从云南省瑞丽市运往昆明市。被告人明其本与谢老五负责跟踪运送毒品的货车。毒品运抵昆明后,明其本将毒品存放在事先由江华林租好的位于昆明市的仓库里。

    3月1日,江华林按照柯裕滔提供的到货地点,在昆明火车站将装有海洛因的牛奶罐发往肇庆火车站。3月4日,柯裕滔指使被告人黄之友雇请一辆小货车,将毒品运到肇庆四会市。3月5日晚,公安机关破获本案,在小货车上查获海洛因16.09公斤。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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