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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甩出梦中少女致死赔偿20万
作者:蓝剑 何郭   发布时间:2003-12-03 09:28:02


    18岁的打工妹尤芳,在乘坐卧铺客车去广东打工的路上,在一转弯处被从车窗甩出,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法院终审判决运输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92145.10元。

2002年8月31日,四川宜宾长宁县的打工妹尤芳前往广东打工,她乘坐的是江安一运输公司的长途卧铺客车。9月2日凌晨,当客车途经广东省高要市境内一转弯处时,睡在卧铺内的尤芳突然被甩出窗外,严重摔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痛失爱女后,尤芳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方所在运输公司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宣判后,运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四川宜宾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尤芳购买了运输公司的车票后,双方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尤芳在乘车途中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承运人已构成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法院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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