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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自演行骗22次 两年诈财90万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3-12-11 09:17:16


    你演“老板”,我当“员工”,你扮“医生”,我饰“银行职员”。在大街小巷上演了22幕骗局,骗取了90余万元人民币及手机等财物的应信刚等人,2003年12月10日下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4年不等,并处人民币8万元到5千元不等的罚金。

    1999年1月26日,应信刚等四人分别扮成“老板”、“业务员”、“医生”、“银行职员”,在上海松江区上演了一出骗局。“业务员”以谈生意为名,将被害人孙某带往“老板”住的宾馆。途中,“业务员”向孙某慌称“老板”病了,便带着他顺路去请熟悉的“医生”。回到“老板”的住处后,“老板”一面接受“医生”的治疗,一面同孙某谈生意。此时,“业务员”则匆匆离去,“医生”开始向“老板”询问“业务员”托他调换德国马克的事。“老板”就说,是自己想要高价收购。“医生”当即表示自己在银行有熟人,可以换到德国马克。“老板”便表示自己身子不好,希望孙某替自己前往银行。于是,孙某与“医生”在银行见到了所谓的银行职员。“银行职员”告诉他们有一定数量的德国马克可按国家外汇比价兑换。这时,“医生”以可以赚取兑换差价为诱饵,让孙某先垫付部分人民币,从“银行职员”处兑换德国马克。拿到孙某的1.4万元钱后,“银行职员”便拿出一叠废弃的巴西币冒充德国马克。“医生”随即安排孙某拿着假的德国马克前往“老板处”换得人民币后来将余款还给“银行职员”。自己则留在银行“作押”。结果当然是人去楼空。

    这样的骗局就被应信刚等4人在上海各处上演。并且他们不断扩充新的演员加入。从1999年起到2001年低,共有22人被他们用相同的手法骗走了各类钱款合计人民币90余万元以及手机等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应信刚等人在诈骗活动中分别扮演的角色,对完成整个诈骗活动缺一不可。因此,他们之间没有主犯、从犯之分。根据几人各自参与诈骗的次数以及到案后的情况,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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