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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收购赃物被判拘役
作者:杨敏 饶彩云   发布时间:2003-12-12 16:08:36


    为贪小利却吃大亏,收破烂的小贩金明钟仅为265元,收购三位少年盗窃的赃物被依法逮捕。日前,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以销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5岁的金明钟是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农闲时以四处上门收购废品来补贴家用。2002年12月的一天,金明钟和往常一样出门收购废品,当他来到万年县陈营镇石李村时,一农户家中走出三位16岁的少年,其中一人拿出一大捆铝线,询问收购的价钱。当得知这些铝线是偷窃来的时候,金明钟不但全部收下,而且还向几个少年预约了下一比买卖。于是三个少年刘伟、刘兵和刘群(均为化名,已被判刑)在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先后四次窜到万年县三新水泥厂内,从该厂仓库盗窃价值上万元的铝线470斤、铜线60余斤,并将上述赃物全部卖给金明钟。金明钟则将收购来的铝线、铜线共计530斤,以每斤高于收购价格0.5元的销价卖给江西丰城市一家废品收购站,从中获利265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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