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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金五大块 换徒刑十五年
作者:赵江波 何秋敏   发布时间:2003-12-22 14:48:39


    近日,面对诱人的五大块黄金,乘人不备拿起就跑的黄德贵,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现年34岁的黄德贵系四川省南充市人,在灵宝市联系收购黄金。2003年6月下旬,黄德贵先后与灵宝市阳平镇珠宝行老板谷某、崔某两次进行黄金交易。黄德贵发现谷、崔二人提供的黄金量大质高,又于2003年7月1日用电话通知谷、崔二人再次来灵与其交易。当天下午谷、崔等三人带着黄金,来到黄德贵租住的房子里,当五块金灿灿、重3579.1克的金子摆到黄德贵面前时,黄德贵两眼发光,一时失去理智的他趁三人不备,迅速将五块黄金装入包里,从后门逃走,并在逃出门时将防盗门随手带上。毫无戒备的谷、崔等三人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已被反锁在房内。逃出门后的黄德贵骑上一辆自行车迅速逃窜。蹬坏门锁的谷、崔等三人紧追不舍,慌乱中黄某骑车撞倒一行人后,见三人追来,抛下自行车及皮包,继续逃跑时被抓获。经灵宝市人民银行金店评定五块黄金总价值331066.75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德贵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归案后前供后翻,认罪态度不好,应对其从重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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