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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上同学录 获取资料骗钱财
作者:程岗   发布时间:2003-12-23 13:40:56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许多网站上都有了网络同学通讯录, 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人们相互联系既方便又快捷。但有一些犯罪分子却从中发现了这些通讯资料的价值,并频频以此进行诈骗犯罪。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互联网上同学录进行诈骗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葛松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3岁的葛松系郑州市无业青年,曾因犯敲诈勒索罪于1998年1月4日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出狱后,葛松经常出入一些网吧。一天,葛松在上网时偶然进入了某网站的校友录,当看到同学录中每个人的详细资料后,他灵机一动,开始伸出诈骗之手。2003年3月20日上午,葛松根据同学录上留下的个人家庭电话和手机号码,给王某打电话,在电话中,葛松自称是王某同学的哥哥,受其弟弟的委托,把一礼物转交给王某,寒暄几句后,就轻而易举的骗取了王某的信任,于是,两人一起坐出租车回家拿所谓的“礼物”。当车行至解放军某空军医院附近时,葛松谎称自己手机没有电,需借用王某的手机打个电话,王某就将自己的手机交给葛松,拿到电话后以进医院拿前两天看病的病历为由,让王某在车上等他,随后,葛松将手机骗走。

    经查,葛松于2003年2月16日至4月19日,以同样手段,先后骗取多人手机共8部,数额达1276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葛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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