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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农民设计虚开税票达1000万元
作者:丁慧   发布时间:2003-12-23 14:36:52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言洪甫,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采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336万余元,12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言洪甫无期徒刑。

    51岁的言洪甫是浙江海宁的一个农民,2001年1月,为谋取非法利益,他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委托张凤娟等人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了上海舒特商贸有限公司。2001年2月至6月间,言洪甫雇用俞某为公司领票员,向当地税务机关先后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千元版27本、万元版9本。嗣后,言洪甫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金额2%至3%开票费的条件,先后向上海市及浙江、江苏等外省市71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1份,税额计人民币163万余元,其中已被申报抵扣407份,税额计人民币118万余元。

    2001年7月,言洪甫如法炮制,以同样手段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千元版4本、万元版36本。先后向上海市及浙江等外省市79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9份,税额计人民币842万余元,其中已被申报抵扣521份,税额计人民币754万余元。

    后言洪甫为掩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从倪某等人处购得伪造的浙江等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37份,税额人民币976万余元,作为舒特公司和关照公司的进项发票非法申报抵扣。

    法院审理后认为,言洪甫为牟取非法利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计人民币1,000万余元,骗取税款计人民币872万余元,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33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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