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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遭拒乱猜疑 驾车撞人为报复
作者:高志海 刘硕   发布时间:2003-12-25 09:41:36


    女友提出分手,男方便主观臆断认为是女友的母亲从中作梗,并驾驶汽车将女友母亲撞成重伤。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陈伟无期徒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元。

    北京市怀柔区无业人员陈伟,因认为女友与自己断绝恋爱关系是受其母张某的影响,遂起意报复。2003年4月14日,陈伟驾驶小客车偶遇刚下班的张某与谢某,遂驾车从西向东猛撞骑自行车的谢某,随后,他又掉转车头猛撞张某,致使张某全身多处损伤,构成重伤,谢某构成轻伤。陈伟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伟为发泄个人不满,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在其中一人被撞倒后又企图碾压,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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