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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征婚广告 假交朋友骗钱
作者:高志海 麻学军 发布时间:2003-12-28 08:34:07
在媒体刊登征婚广告,不仅拓宽了交友范围,而且也增加了选择余地。然而,22岁的黑龙江省农民马春英却利用这一方式,打起了“如意算盘”,利用应征交友搞起了诈骗勾当。12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马春英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2年10月的一天,已有男友的马春英在报上看到郑某的征婚广告,当晚她即以交友为名,使用假名“马长春”打电话与其联系。几天后,两人约会见面。在交往过程中,马春英编造要开美容院需要资金的虚假理由,先后骗得郑某两个存折,并从中提取3.1万余元,在赃款得手后随即逃匿。马春英用骗来的赃款先后为自己购买了手机,为家人购买了衣服、食品等。2002年12月24日,马春英在男友家被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11月14日判决后,马春英不服,上诉到北京二中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春英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所作判决,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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