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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毁借据13万 火烧帐簿判四年
作者:赵江波 孙娟琴 发布时间:2003-12-31 11:38:26
为销毁借村组13万余元借据的黄路遥,竟将该村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烧毁。日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现年20岁的黄路遥,系灵宝市城关镇五龙村人。2003年4月28日,灵宝市农经审计站经灵宝市城关镇五龙村委介绍,租用黄路遥家二楼的房子,对灵宝市城关镇五龙村及各组帐目就地进行审计。2003年5月10日凌晨,黄路遥与其朋友陆建刚、李鸣(二人未满16周岁)酒后回到家中准备睡觉时,因怀疑自家楼上有贼,上楼查看时,无意间发现灵宝市农经审计站放在其家二楼房间内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便怀疑被审计的帐目中有其家借组里13万余元款项的借据,为达到销毁借据的目的,黄路遥伙同陆建刚、李鸣将五龙村、五龙开发公司及五龙村五个组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搬到距其家南约30米一空房中烧毁,帐目涉及金额5701128.77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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