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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手伸向老朋友 三条项链判六年
作者: 吕华红   发布时间:2004-01-07 14:20:42


    多年的好朋友,一朝竟成了“梁上君子”。日前,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盗窃朋友三条项链的张伟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张伟,1960年出生于河南郑州市,现住在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某家属院内。2003年3月19日晚,张伟正在自己的好朋友赵女士家里,与其谈兴正浓。这时赵女士的电话铃响了,便起身到外间屋去接电话。此时,张伟看到了放在赵女士床头柜上的三条金项链。于是,就趁赵女士接电话之机,将这三条金项链收入囊中。随后找个理由,匆忙逃遁。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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